安阳县委常委、统战部长职权目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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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3-7-9 16:02:46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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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参与县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,执行县党代会、全委会、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。对全县干部调整、任免提出建议;
5.负责同级政协委员、政协常委会委员中党外人选的协商提名工作。负责政协委员建议名单的汇总,在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、政协党组的意见后,报党委审定,按政协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; 6.联系工商联,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。联系各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,做好非公经济人士工作; 7.联系民族宗教局,检查有关民族、宗教工作重大方针、政策的贯彻落实,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。协调处理民族、宗教工作中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。 8.负责开展海外统战工作,落实党的对台、侨务政策。做好台湾同胞、港澳同胞和国内外侨胞侨属人士、社团的联络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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